关于印发《区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的通知
2020-05-14  来源:区政府办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区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9年本)〉和〈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的通知》(川办发〔201966)、《四川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区委编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区本级行政权力清单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区本级行政权力5413项,其中行政许可259项,行政处罚4344项,行政征收24项,行政强制178项,行政确认39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检查258项,行政奖励105项,其他行政权力190项。清理后的区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已经区政府审定通过,现予以公布。本清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广元市朝天区区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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