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关于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再次全面摸排
自查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市小水电全面摸排和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和四川省水利厅等8个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小水电全面摸排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川水函〔2012〕1633号)要求,我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即对全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再次进行了全面摸排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我区组建了工作专班,由区水利局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朝天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林业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走访、调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对全区小水电清理整改情况再次进行了大排查、大摸底,主要从电站的合法合规性、社会稳定安全情况、是否在自然保护区、是否正常运行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自查。
二、自查结果
经自查,我区共有7座小水电站,其中新增八庙沟水电站1座,相关手续齐全。经相关部门联合认定,八庙沟水电站为保留类电站;原青云、麻柳等6座电站为整改类电站,整改内容与之前上报一致,相关整改工作已全面完成,并已上报整改销号。
特此报告。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