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务用车维修等服务按属地原则实行定点采购
2021-01-07  来源:区政府办

从省市县分级采购到以县为单位采购,合同周期可从1年延长至3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和完善全省公务用车有关服务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我省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服务定点采购将迎来一次变革。

根据《通知》,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全省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各类服务按照属地化采购的原则实行定点采购,即以县(市、区)级行政区划为单位,确定当地的各类服务定点供应商。同时,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可共享采购结果,实现“一地采购、全省共享”。

虽然我省今后将以县(市、区)为单位确定供应商,但各类服务可以实行联合采购,即以市(州)为单位或者分片区共同委托同一家集中采购机构作为一个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可达3年,而以前一般为1年,这将大大减少各方的工作负担。

下一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制定全省统一的公务用车各类服务定点采购执行管理制度,各地也将建立定点供应商考核评价办法和清退、增补机制,确保服务质量不降低。 (林嘉薇 记者 钟振宇)

版权所有: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广元市朝天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备案号: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51081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8625602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