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明纪律早提醒。充分利用微信推送、广播村村响、张贴公告、发放宣传资料、大小会议、走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对森林防灭火知识进行宣传宣讲,尤其是大力宣传野外禁火行为。累积在重要交通路口、林区刷写标语130余条,微信推送森林防火禁令2000余次,签订防火责任书2万余份,会议宣传52次。
二明察暗访勤巡查。采取“区级部门+站办所”双向执法,联合区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生态环保局,镇纪委联合林业站、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组建工作专班,全天候到村进行督查检查,重点检查镇村组干部、护林员履职情况、群众知晓情况、野外用火情况及隐患排查情况,建立检查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限期销号处理。累积开展督查检查22次,设置森林防火监测点37处,发现并整改隐患2处。
三压实责任强震慑。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建立森林防灭火镇村组三级责任清单,由班子成员分片包干,驻村负责人、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村组干部全员包组;护林员包山头、地头、坟头;整合网格员、党员、群众力量实行“网格化”管理。一旦发现管控不力的镇村干部从严从重处理,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组干部停发工资半年,罢免撤职处理,肇事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处500—2000元罚款,形成强大震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