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8号)等规定,经广元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以挂牌方式出让广朝国储1467号、1471号、1472号共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挂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
建筑高度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1 |
1467号 |
朝天区青龙村四组 |
7198.20㎡(约10.8亩) |
物流仓储用地 |
/ |
30%≤建筑密度≤60% |
1.0<R≤3.0 |
≥20% |
50年 |
70 |
35 |
5万元/次或5万元/次的整数倍 |
2 |
1471号 |
七盘关农产品加工园C区 |
13218.59㎡(约19.83亩) |
工业用地 |
/ |
≥50% |
≥1.0 |
10%≤绿≤20% |
50年 |
129 |
65 |
5万元/次或5万元/次的整数倍 |
3 |
1472号 |
七盘关农产品加工园C区 |
8888.20㎡(约13.33亩) |
工业用地 |
/ |
≥50% |
≥1.0 |
10%≤绿≤20% |
50年 |
87 |
44 |
5万元/次或5万元/次的整数倍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且大于等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26日前到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事务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26日11:30前,到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事务中心提交书面报名申请。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及其它相关资料。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经核实到账(2021年8月26日11:30前)且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8月26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广元市朝天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竞价时间从2021年8月17日9:00时至2021年8月26日14:30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宗地原址的现场展示,我局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需自行组织现场踏勘并接受宗地瑕疵。
八、特别说明(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元市朝天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1398124xxxx
李先生 1355163xxxx
网 址:1.中国土地市场网 ( www.landchina.com)
2.朝天区人民政府门户( http://www.gyct.gov.cn/)
3.广元市自然资源局门户(http://zrzy.cngy.gov.cn/)
十、交纳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广元市朝天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朝天支行
账 号:230944690912190xxxx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