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市城区南河武汉路与北京路、蜀门南路与南京路、电子路北延线儿童福利院路口新设3套“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设施,经测试,已可用于抓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对此违法驾驶人将被处以记3分罚款50元。同时,这3套“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设施已于8月18日8时起正式启用。
据了解,对于符合以下三种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摄录取证后录入违法系统:1、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避让;2、行人与机动车同时通行,可能引发冲突的;3、机动车行驶的车道,与行人走的车道相邻的。
不认定违法的情形的包括以下五种:1、行人在人行道、隔离带、中心线等候,未跨越人行道、隔离带、中心线的情形的;2、机动车所在车道与行人所在车道相隔的;3、行人跨越人行道、隔离带、中心线时,跟随第一辆通过人行横道的机动车,连续通行的其他机动车,不认定违法;4、机动车在已进入到人行横道前,已减速慢行,或停车避让,再起步时,不与行人产生冲突的;5、机动车停车避让时越过停车线,未与行人发生冲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