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上突出一个“责”字。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深入一线督促村两委干部加深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使村干部支持和参与调解工作。村干部在矛盾纠纷调处中,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延伸到村民小组。
工作思路上突出一个“新”字。以民调促中心,以中心促民调,拓展工作思路,谋求新办法、新举措,着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抓早、抓小、抓苗头,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66件,为辖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营造了稳定的外部环境。
工作上突出一个“实”字。建立了由镇、村调委会、民调小组、调解员四级调解组织构成的“人民调解网络图”。健全“四级”调解程序:村民发生纠纷,由发生地的村民小组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交村调委会,经调解当事人之间仍然达不成协议,由村委会出具调解意见书,移交镇调委会,镇调委会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平等合法的原则,依法进行调解,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工作作风上突出一个“情”字。要求调解员在工作中具备一颗对人民群众的爱心、对工作的责任心和对法律的公心,注重情、理、法并用,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情依法说服教育,避免社会矛盾的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