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网目录销售电价表(居民生活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
2023-05-06  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四川电网目录销售电价表(居民生活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

用电分类

电度电价(元/千瓦时

不满1千伏

1-10千伏

35千伏及以上

一、居民生活用电

合表

0.5464

0.5364

0.5364

一户一表

月用电量180千瓦时及以内部分

0.5224

0.5124

0.5124

月用电量181至280千瓦时部分

0.6224

0.6124

0.6124

月用电量281千瓦时及以上部分

0.8224

0.8124

0.8124

二、农业生产用电

0.5063

0.4973

0.4883

其中: 原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

0.2521

0.2421

0.2321

:

1、上表所列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含农网还贷资金2分/千瓦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62分/千瓦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196875分/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1分/千瓦时

2、上表所列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含农网还贷资金2分/千瓦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196875分/千瓦时。

3、上表所列原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价格,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196875分/千瓦时。原国家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免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用电价格在表列“原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价格基础上降低0.196875分/千瓦时。

4、文件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4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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