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税费优惠政策延续实施
2023-09-28  来源:新华社

记者27日了解到,财政部等部门当日对外发布多则公告,明确延续实施多项税费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公告明确,继续执行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继续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9号)和《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第三条规定的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政策。

为支持居民供热采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公告明确,延续实施供热企业有关税收政策至2027年供暖期结束。为促进宣传文化事业发展,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至2027年底。

版权所有: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广元市朝天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备案号: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51081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8625602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