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第三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情况的公示
2024-07-08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拟同意办理张晓东等3名参保人员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补缴时段工作单位名称

姓名

出生年月

补缴起止时间

补缴合计月数

1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

张晓东

1981.01

2020.01-2022.10

34

2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

石宗华

1976.12

2014.09-2023.12

112

3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

梁丽君

1984.06

2015.07-2019.12

2021.01-2021.01

53

公示时间为7月8日至7月12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实名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8625826)。我中心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并及时进行核实处理。

特此公示

广元市朝天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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