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压实安全责任。提请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8次,召开全区性安全生产会议6次,强化统筹调度。印发区四大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朝天区32个行业领域区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厘清明确各行业领域监管职责,健全“区安委会+9个专业委员会”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安全责任。
二是强化风险防控。坚持常态与非常态结合,持续巩固自然灾害风险会商研判和安全生产研判预警两项机制,印发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各7期,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180余条。从严落实防汛“五级”包保责任人1836名,各级签订森林防灭火“十包”责任承诺书1113份。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389项。全覆盖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问题隐患50余处,实施地灾应急处置项目3处。动态推进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隐患74处,查处违规野外用火案件6起,治安处罚6人。
三是高效应急处置。完善自然灾害(洪涝、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值班值守调度工作制度,启用山洪灾害预警监测系统,发布暴雨、大风等灾害天气预警5次,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30123”预警叫应机制,成功转移避险6097人次。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抗震救灾、防汛抗旱等各类应急演练250余场次,梳理更新全区应急救援队伍信息177支3914人,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40起,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