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2025-02-28  来源:区水利局

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第十九项整改任务)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九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广元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类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广元市水利局提出。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39-3263607;邮寄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659号。

附表: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广元市水利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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