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市属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发〔2019〕36号)精神,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广元市朝天区建筑规划勘测设计所(以下简称“原企业”)决定实施公司制改制。现将改制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原企业名称:广元市朝天区建筑规划勘测设计所;
(二)改制后公司名称:广元市朝天区朝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改制性质:由全民所有制企业依法整体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范运作的公司制企业;
(四)改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国家关于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的相关政策文件。
二、核心内容
(一)组织形式变更:企业类型由“全民所有制”变更为“有限公司”,原企业业务及人员由改制后公司承继;
(二)股权划转: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持股权无偿划转至区城发集团下属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三)治理结构建立:按照《公司法》设立董事会和经理层,明确各机构权责,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不设监事会和监事;
(四)资产与债权债务处理:经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确认,原企业全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及债权债务由改制后公司依法承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三、改制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完成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改制方案制定及审批等工作。
(二)实施阶段: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制定、治理机构组建等手续,完成企业类型变更。
(三)收尾阶段: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完成人员过渡衔接,确保改制后公司正常运营。
四、员工安置及权益保障
(一)原企业员工劳动关系由改制后公司承继,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二)公司将根据岗位需求优化人员配置,对涉及岗位调整的员工提供必要培训和转岗机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三)员工薪酬、福利等按照改制后公司制度执行,总体保持稳定并逐步完善。
五、对客户及合作伙伴的说明
改制期间及完成后,原企业与客户、合作伙伴签订的合同、协议继续有效,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服务质量保持稳定。改制后公司将以更规范的管理和更高效的运营,持续深化合作,实现共赢。
六、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自2025年7月23日起至2025年7月29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
七、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改制事宜有疑问或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联系人:亢华丽
联系电话:18090486965
感谢社会各界、全体员工及合作伙伴对本次改制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依法合规推进改制,确保平稳过渡,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广元市朝天区建筑规划勘测设计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