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的风险提示
为避免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现发布安全提示如下:
一、野生菌是否有毒难以辨识
由于野生菌种类繁杂,部分毒菌与可食用菌外形极为相似,作为非专业人员的广大市民,如果仅凭经验,很难准确识别毒菌。
有人认为色彩鲜艳的野生菌有毒,色彩不鲜艳的野生菌无毒,实际上部分色彩不鲜艳、长相不好看的野生菌是剧毒种类,如鹅膏类;有人认为与银器、大蒜、生姜等同煮会变黑的野生菌有毒,实际上有毒野生菌和银器、大蒜、生姜等接触不会产生反应;有人认为生蛆或生虫的野生菌无毒,实际上很多剧毒野生菌成熟后也会生蛆或生虫。
需要注意的是,无毒的野生菌往往与有毒的野生菌混生,无毒野生菌很容易受到有毒野生菌菌丝的感染,甚至部分附生在有毒植物上的无毒野生菌种类,食用仍然会有中毒的危险。
二、充分认识野生毒菌的危害
如果食用了有毒野生菌,轻者会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及视力模糊、精神亢奋、错乱、幻觉等精神症状;严重者可出现溶血、肝脏和肾脏损害,甚至死亡。
三、坚持“三不”做好自我保护
针对误食野生菌中毒,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和治疗方法。因此,预防野生菌中毒最好的方法就是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野生菌。
不采摘。到郊外时,不要因为好奇或为满足口腹之欲采摘野生菌。
不购买。请勿随意购买野生菌,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菌,不要偏听偏信,轻易购买。
不食用。家庭要慎食野生菌,以确保饮食安全。学校食堂(含托幼、托管、培训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大型会议、农村集体聚餐等群体性聚餐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禁加工制售食用野生菌,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发生食物中毒时要及时处置
进食野生菌后在数分钟到72小时内,如果感到头昏、恶心、呕吐、腹泻或有其他不适,要高度怀疑野生菌中毒,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一是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前往正规医院就诊,并告诉接诊医生自己进食野生菌的种类、时间、地点和同餐者。
二是在等待救治时,立即采用简易的方法帮助中毒者催吐、导泻,以减少毒素的吸收,减轻中毒程度,防止病情加重。
三是保留剩余菌样品或把进食菌的照片提供给专业人员救治参考。
四是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一旦发生野生毒菌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救治患者并及时向属地乡镇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广元市朝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