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严格复工复产验收。认真谋划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检查验收工作,在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基础上,增加疫情防控条件检查,对工人排查不到位、场所消毒不全面、防疫预案制定不详细的企业,一律不得复工复产。截至目前,该区暂未收到复工复产申请。⑵开展安全指导服务。对全区涉疫留观场所、仓储物流企业等进行梳理登记,并组建专项检查组围绕消防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特种设备管理及应急预案完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截至目前,已检查涉疫留观场所4处,制药企业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家,发现并现场整改安全隐患1处。⑶做好防疫知识宣传。结合现场检查、验收等工作契机,将安全生产知识和防疫知识进行捆绑式宣传,通过现场宣讲、公众号推送等方式,确保防疫期间安全生产。截至目前,共进行现场宣讲8场次,通过LED显示屏、微信群发、公众号转载等方式推送防疫宣传信息5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