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司法局四举措加强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9-04-26  来源:区司法局

为认真贯彻“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朝天区司法局及时将意见进行传达学习,确保律师依法依规代理辩护扫黑除恶案件。

一是落实责任。司法局组织四川立韬、蜀道律师事务所及全体执业律师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明确律师代理案件须遵守的相关规定,要求律师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并承诺本人及近亲属不组织、不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不进行相关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承诺,坚定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

二是强化指导。严格落实律师办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司法局在收到相关报告后,及时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指导,要求律师事务所指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办理,分管领导要在一个工作日内通过谈话等方式,引导律师依法依规切实履行好代理辩护职责。

三是严格监督。全面落实律师办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监督机制,确保“四项制度”落到实处,明确律师事务所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承办律师为直接责任人。司法局汇同市律师协会对办结的案件进行逐一核查,确保辖区内代理的每一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均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援助律师库,选派了5名政治、业务、作风均过硬的律师入库。

四是加强培训。不定期组织全区律师开展政治理论培训,进一步提高律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政治站位;每半年至少组织全区律师开展进行一次涉黑涉恶案件代理专题培训,提升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能力和水平;不定期组织全区律师进行刑事辩护业务交流,引导律师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把好案件质量关,切实发挥好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作用。

版权所有: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广元市朝天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备案号: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51081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8625602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