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邓桂芳)
2019-12-25  来源:区国土资源分局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将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将邓桂芳(身份证号:51081219630417xxxx)继承的不动产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在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及时间:广元市朝天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3: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9-862xxxx

联系人:王啸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邓桂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继承)

朝天区朝天镇明月大道供销社住宅楼1幢1-6-2号

510812100219GB

00006F00010007

房屋建筑面积:59.58平方米

土地分摊面积:12.82平方米

城镇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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