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投资和发展环境,维护民营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现将投诉渠道公告如下:
一、投诉范围
符合《广元市民营经济组织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投诉事项及范围。
二、投诉渠道
来信: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大中坝行政中心521办公室,邮编:628012。
电话:0839-8621107。
广元市朝天区民营经济发展中心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