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责任落实到位。会同区应急管理局相关领导及股室成立了散装汽油购销联合管控小组,建立了加油站点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定期与不定期结合,加强散装汽油购销监管。督促辖区成品油经营单位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对辖区加油站销售散装汽油的责任人、联系方式、加油机号,登记造册、规范管理,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隐患。
二是实名登记到位。各加油站点,实名登记销售。对确需购买汽(柴)油的单位和个人,凭购买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实名登记后方可销售散装汽油;在购买人购入后及时与公安警务信息系统对接,实现信息动态管控。
三是实时监控到位。各加油站点固定一台“专用机”用于销售散装汽油,实行24小时不间断视频管控,做到视频图像可存储、可监看。
四是内部管理到位。要求企业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落实好散装汽油销售规范管理。加强加油站内部监管,杜绝内部员工盗卖、私卖、违规销售散装汽油行为。加油站点工作人员发现散装汽油购买人员有异常可疑情况,立即上报散装汽油购销联合管控小组,实现散装汽油购销“闭环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