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创立“集中刑事执行+日常监管”社区矫正管理新模式
2019-05-14  来源:区司法局

朝天区社区矫正中心(以下简称矫正中心)自去年建成后,随即投入实体化运行,经过不断探索,创立“集中刑事执行+日常监管”社区矫正管理新模式。

一是矫正中心集中开展刑事执行。矫正中心建立“专职常驻+片区轮值”相结合的常态运行机制:明确固定人员常驻矫正中心,负责分片区、分批次、分时段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中心开展“双八”(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八小时学习八小时劳动)“双教”(教育教学)和个性矫正等工作,各片区司法所轮流值班,负责配合矫正中心固定人员开展工作。截至目前,矫正中心已集中开展教育学习和社区劳动56次980余人次、个性矫正工作72人次,实现全部社区服刑人员(60岁上除外)每月都集中到矫正中心参加学习劳动。

二是司法所负责日常监管。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仍由司法所负责,司法所严格落实“一人一矫正方案”“一人一矫正档案”等各项社区矫正制度,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访谈、现场座谈等方式开展每月定期和特殊时段专项对社区服刑人员摸排走访,随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各方面动态,根据走访情况调整矫正方案。充分发挥矫正小组的作用,不断提升社区服刑人员自律意识。利用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监管功能,加强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的全天候管控。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漏管。

三是社区矫正中心集中开展刑事执行和司法所日常监管有机衔接。各司法所长根据每月排班表,定期到社区矫正中心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有效解决司法所执法场地不足、社区矫正中心执法人员不足问题,达到双赢效果。社区矫正中心统筹公检法、工青妇、民政、人社等部门资源,统筹分配到需要的司法所开展心理咨询、就业培训、临时救助等工作。矫正中心和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双重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标准更加统一,执法流程更加规范,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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