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2018年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广元市地质灾害防治年度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编制的背景及目的
2018年1月16日和11月1日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任务书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8〕3号)、《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任务书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8〕48号),文件下达我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资金7977.17万元,专项用于2018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四大体系建设。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通知要求和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为总体原则,本年度需完成包括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群测群防专职监测队伍建设、专业监测建设、县级对讲指挥平台及数据库建设、大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排危除险工程、避险搬迁工程、应急能力建设、科普宣传在内的四大体系建设,总投资8678.56万元,除省级和中央资金下达外,地方配套701.38万元。
(二)进度安排
2018年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分两批次下达,巡排查、专职监测、宣传培训、应急演练、汛期专业技术支撑按照本年度计划于本年度实施完成,其余项目均按照任务书要求时间节点实施完成,即第一批次项目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第二批次项目于2020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