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2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9-02-27  来源:区环境保护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朝天区双峡湖水库区属附属工程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27日-2019年3月5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622927

地址:广元市朝天区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朝天区双峡湖水库区属附属工程

2、建设地点: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青云路68号

3、建设单位:广元市朝天区双峡湖水库管理局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广元市朝天区转斗乡蒿地村,建设内容:管理用房建筑层数为地上2层,建筑高度为8.0m(檐口),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库房及控制室为地上1层,建筑高度为4.0m(檐口),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3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机械、车辆清洗和修理的含油废水或废弃物,用容器收集回收利用,不得随意弃置和倾流,生活污水由移动厕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保护区外当地住户农田施肥,禁止在保护区内排放;运营期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自身配套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管网运至下游保护区外设置的污水暂存池,用于当地住户农田浇灌施肥,禁止在保护区内排放。

⑵废气:施工期洒水降尘、及时清扫场地,修建施工围挡,安装密目防尘网,地面压实,覆盖土工布,物料采取密闭运输,车辆轮胎时及时清洗;运营期厨房油烟经油烟捕集罩抽入油烟净化器净化经预留的内置烟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加强垃圾场管理,及时清运,不隔夜堆存,定期对垃圾桶消毒,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处理单元均加盖密闭处理。

⑶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夜间禁止施工;运营期采用低频静音空调,进出车辆禁鸣喇叭,减少机动车频繁启运和怠速,规范停车秩序。

⑷固体废物:施工期弃方清运至指定地点双峡湖水库弃渣场处理,施工开挖的表土运至弃渣场暂存,不在保护区内存放,施工完后再运至项目区进行绿化填方,建筑废弃材料和装修垃圾首先考虑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弃渣场,外运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时,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出场前一律清洗轮胎,用毡布覆盖,沿指定的方向行驶至指定弃渣场,生活垃圾应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中转箱,由环卫专职人员每天定时清扫和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食堂餐余垃圾、隔油池废油脂收集后,委托广元市餐厨垃圾处理中心收运处理,预处理池污泥每半年淸淘一次,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5)生态保护:主体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场地及覆土和植被恢复等生态恢复工作,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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