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反腐“拍蝇”相结合,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这是党中央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任务。专项斗争活动开展过程中,乡纪委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乡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工作纳入2019年执纪监督问责工作重点。
二是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纪律震慑。专项斗争活动开展以来,乡纪委认真开展了问题线索“大起底”,对近年来已办结、正在办理或受理的所有信访举报、案件线索、已结案件进行全方位梳理排查,凡是问题线索中存在涉黑涉恶问题的,乡纪委将对调查结果进行再排查再审核。同时,拓宽信访举报渠道,积极发动群众通过来信、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监督举报,着力发现问题线索,对存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优先进行办理。积极发挥村级特邀监督员作用,深入群众中间摸排有关情况,不定期向乡纪委汇报。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充分发挥纪委监督职能,督促各村加强对党员干部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管好自家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严厉查处基层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特别是涉及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以及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问题。严肃问责失职失责人员,重点查处公职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四是密切协调配合,织牢惩治天网。乡纪委加强与乡扫黑办、综治办、沙河派出所、沙河司法所的沟通衔接,建立双向移送制度和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集中排查、研判、移送、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明晰乡纪委同乡综治等部门涉黑涉恶线索移送责任制,对乡扫黑办等部门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通过高效的部门配合和对线索的审慎处置,织牢扫黑除恶天网,坚决揪出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