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大力开展学法用法质量提升行动
2020-03-11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执法、执法为民”的执法工作理念,2月17日至3月9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全局大力开展学法用法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的法治思维和执法能力。

本次活动主要以2019年11月28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的《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为主要学习内容,由局政策法规室牵头,结合新、旧《条例》相关修正条款及新增的垃圾分类和铁路沿线环境治理等条款,通过组织召开集中学习会议、邀请专家解读讲解、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掀起了一轮学习新《条例》的热潮。

据悉,自成立以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7个方面的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一直以来,该局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2019年整治占道经营、跨门经营和流动摊贩3900余处,规范乱停乱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8000余辆,清理牛皮癣小广告、户外广告、破损招牌4500余处,清理人行道及主次干道占道杂物635处,捕捉流浪犬只102条,查处违法建设、违章搭建21起,拆除750平方米,市容市貌持续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3月9日,组织召开了学法用法质量提升行动总结大会。会议强调,一是要持之以恒,打牢基础。要将学法用法列入全年工作要点,坚持会前学法、周例会学法等制度,重点以《行政处罚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为主要学习内容,坚持集中学和自主学相结合,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夯实行政执法基础。二是要学用结合,强化运用。要坚持学法与用法并重,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确保程序合法、证据确凿、条理清晰、条款准确、处罚适当,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等相关制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三是要明确重点,加强管理。要以市容环境“脏乱差”问题为管理重点,常态化管理乱停乱放、乱摆乱卖、乱贴乱挂、乱搭乱建等城市乱象,同时,要严格落实新《条例》要求,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打造更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乡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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