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档案馆恢复档案查阅公告
2020-03-03  来源:区档案馆

广元市朝天区档案馆恢复档案查阅公告

根据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22号)有关精神,广元市朝天区档案馆自即日起恢复档案资料、政府公开信息对外查阅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查阅档案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相关证明以及查阅人身份证明,个人查阅档案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

二、疫情期间,档案查阅大厅实行单人查阅,单人进出,每个查档事项一次不得超过1人,查档者须在门卫处体温检测、实名登记后进入大厅查阅,查阅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与工作人员相互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

广元市朝天区档案馆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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