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生态环境局:认真践行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
2019-05-08  来源:区环境保护局

(1)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法制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建立健全法制建设管理制度,制定《环保执法监督管理“十个必须”》等工作制度,不断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坚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聘请了一名律师为法律顾问,服务领域拓展到了决策咨询、信访投诉、复议调解应诉等多个方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明确了执法、行政审批等方面的217项权责清单事项,行政权力更加公开透明,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高效。

(2)深入学法普法,努力营造良好法治建设氛围。全面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建立了“间周一”学法制度,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轮流参加各级组织的法律培训,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定了《环保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结合本部门职责,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法治扶贫和以案释法等工作。近年来,我局每年积极举办“六五”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制作《法治朝天》环保普法专题栏目2期,印发各类普法宣传资料2万余册,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营造了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的环保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

(3)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坚持文明执法,坚决杜绝“冷硬横推”和“吃拿卡要”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环境行政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凡涉及2万元罚款以上的案件均由局案审委员会集体审定,切实做到立案有根据,处罚有依据。2018年,我局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7起,处罚款228万元,全局无一起干部违规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形发生。

版权所有: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广元市朝天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备案号: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51081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8625602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