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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和改革局建立七项重点工作清单制度
索 引 号 : 008462162/2017-00040 发布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17-09-07
发布时间: 2017-09-07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区发展和改革局建立七项重点工作清单制度
(1)建立领导批示落实情况清单制度。建立区领导和局主要领导批示的重要工作事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办理完成时限,安排专人建立台账跟踪督办。(2)建立重要会议议定事项推进情况清单制度。将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安排区发改局承办的重要事项,以及局党组会、局务会议定的重要事项建立清单台账,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督办,确保重要工作件件有落实。(3)建立重要文件落实情况清单制度。将区委、区政府和省、市发改委重要文件安排区发改委承办的工作,建立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承办并限期销号。(4)建立重要上报文件跟踪情况清单制度。将上报区委、区政府或省、市发改委的重要文件,建立文件清单台账,落实专人跟踪落实。(5)建立向上汇报对接情况清单制度。将向国家发改委、省、市发改委汇报对接的业务工作,列出清单台账,积极推进。(6)建立重大项目建设问题清单制度。每月收集重大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核实并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并落实有关责任单位及时协调解决。(7)建立重要经济指标目标任务落实情况清单制度。将承担的GDP、固定资产投资、CPI、万元GDP综合能耗等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建立清单台账,定期明细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并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跟踪落实,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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