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9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索 引 号 : 008462605/2017-00139 | 发布机构: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17-09-29 |
发布时间: 2017-09-29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元市石油有限公司羊木加油站迁建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29日-2017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广元市石油有限公司羊木加油站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广元市石油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羊木镇场镇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新建一座一层框架结构站房,综合办公室、值班室、便利店等设施,直埋卧式钢油罐3座(其中汽油罐2座,柴油罐1座),含卸油油气回收装置一套,双油品双枪加油机2台,钢型加油棚一座。
环评单位: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广元市朝天区环境保护局(广朝环审批〔2016〕1号)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四川蜀兴宝石花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四川崇政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5万元,占总投资的3.85%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1、废气的排放及治理
(1)项目在卸油、储存、加油作业等过程中有挥发性有机物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本项目安装有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此系统由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汽油密闭储存、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及油气排放处理装置组成,加油站在卸油、储油、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通过油气回收系统回收。
2、废水的排放及治理
含油雨水经环保沟收集进入2座水封隔油池(容积共为10m3),隔油处理后,排入当地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为6 m3)收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羊木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的产生及治理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加油泵等设备运行噪声和机动车行驶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禁止鸣笛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的产生及治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废油和含油残渣,油罐清洗废水及废油等。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废油及含油残渣,桶装收集后定期交由广元市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理,油罐清洗废水及废油经桶装收集后交广元市众鑫环保科技有限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储罐破损油品渗漏引起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储油区油品溢出或泄漏后遇明火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项目对由罐区、地埋输油管线、隔油池进行重点防渗、防腐处理,在油罐区、加油区安装油气浓度报警装置,并定期对油罐及其他设备进行巡查、维护及保养。项目在储油区设置消防器材箱、消防沙箱,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经朝天区环境监察大队备案。
6、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
本项目环境保护档案较齐全,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有环保设施运行值班记录和固体废物处置档案。加油站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由加油站站长负责,有专(兼)职的环保管理人员,制定了《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等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7、厂区绿化情况检查
厂区内设置有绿化带,预留空地种植有树木和花草,道路地面均硬化处理,边界设置有雨水沟,实现了雨污分流。
8、建设期间和试生产期间环境保护检查
朝天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建设期间和试生产期间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经核实,该项目建设期间和试生产期间未发生噪声扰民和污染事故。
9、总量控制
项目未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10、工况
2017年3月14日、15日,羊木加油站迁建项目正常生产,生产负荷率达到75%以上,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符合验收监测条件。
11、公众参与意见调查
验收监测期间,对项目周边居民进行了调查,调查采用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的方法。共发放调查表30份,回收30份,调查结果有效。100%的被调查公众表示支持项目建设;100%的被调查公众表示本项目的建设对自己的工作、学习、生活和娱乐无影响;90%的被调查公众表示表示本项目的运行对自己的工作、学习、生活无影响,10%的被调查公众表示表示本项目的运行对自己的工作、学习、生活有正影响;100%的被调查公众认为项目没有影响;100%的被调查者对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效果表示满意;100%的被调查者认为项目对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有正影响;100%被调查者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总体评价为满意;所有被调查的公众均未提出其他建议和意见。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监测结果
按照《污水排放综合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评价,废水中化学需氧量、pH、悬浮物、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等指标连续两天监测结果均达标。
2、废气检查情况
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进行评价,布设的4个无组织浓度排放监控点所测非甲烷总烃指标连续两天监测结果均达标。
3、噪声监测结果
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表1中2类标准及《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进行评价,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位及1个环境噪声敏感点位昼间、夜间等效声级连续两天监测结果均达标。
4、固体废物检查情况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废油、含油残渣、油罐清洗废水及废油桶装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广元市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理。
项目执行了“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要求,项目基本落实了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朱天林15892487572
2.建设单位:王正东 1390812264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广元市石油有限公司羊木加油站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广元市石油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羊木镇场镇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新建一座一层框架结构站房,综合办公室、值班室、便利店等设施,直埋卧式钢油罐3座(其中汽油罐2座,柴油罐1座),含卸油油气回收装置一套,双油品双枪加油机2台,钢型加油棚一座。
环评单位: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广元市朝天区环境保护局(广朝环审批〔2016〕1号)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四川蜀兴宝石花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四川崇政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5万元,占总投资的3.85%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1、废气的排放及治理
(1)项目在卸油、储存、加油作业等过程中有挥发性有机物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本项目安装有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此系统由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汽油密闭储存、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及油气排放处理装置组成,加油站在卸油、储油、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通过油气回收系统回收。
2、废水的排放及治理
含油雨水经环保沟收集进入2座水封隔油池(容积共为10m3),隔油处理后,排入当地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为6 m3)收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羊木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的产生及治理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加油泵等设备运行噪声和机动车行驶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禁止鸣笛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的产生及治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废油和含油残渣,油罐清洗废水及废油等。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废油及含油残渣,桶装收集后定期交由广元市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理,油罐清洗废水及废油经桶装收集后交广元市众鑫环保科技有限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储罐破损油品渗漏引起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储油区油品溢出或泄漏后遇明火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项目对由罐区、地埋输油管线、隔油池进行重点防渗、防腐处理,在油罐区、加油区安装油气浓度报警装置,并定期对油罐及其他设备进行巡查、维护及保养。项目在储油区设置消防器材箱、消防沙箱,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经朝天区环境监察大队备案。
6、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
本项目环境保护档案较齐全,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有环保设施运行值班记录和固体废物处置档案。加油站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由加油站站长负责,有专(兼)职的环保管理人员,制定了《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等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7、厂区绿化情况检查
厂区内设置有绿化带,预留空地种植有树木和花草,道路地面均硬化处理,边界设置有雨水沟,实现了雨污分流。
8、建设期间和试生产期间环境保护检查
朝天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建设期间和试生产期间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经核实,该项目建设期间和试生产期间未发生噪声扰民和污染事故。
9、总量控制
项目未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10、工况
2017年3月14日、15日,羊木加油站迁建项目正常生产,生产负荷率达到75%以上,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符合验收监测条件。
11、公众参与意见调查
验收监测期间,对项目周边居民进行了调查,调查采用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的方法。共发放调查表30份,回收30份,调查结果有效。100%的被调查公众表示支持项目建设;100%的被调查公众表示本项目的建设对自己的工作、学习、生活和娱乐无影响;90%的被调查公众表示表示本项目的运行对自己的工作、学习、生活无影响,10%的被调查公众表示表示本项目的运行对自己的工作、学习、生活有正影响;100%的被调查公众认为项目没有影响;100%的被调查者对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效果表示满意;100%的被调查者认为项目对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有正影响;100%被调查者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总体评价为满意;所有被调查的公众均未提出其他建议和意见。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监测结果
按照《污水排放综合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评价,废水中化学需氧量、pH、悬浮物、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等指标连续两天监测结果均达标。
2、废气检查情况
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进行评价,布设的4个无组织浓度排放监控点所测非甲烷总烃指标连续两天监测结果均达标。
3、噪声监测结果
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表1中2类标准及《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进行评价,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位及1个环境噪声敏感点位昼间、夜间等效声级连续两天监测结果均达标。
4、固体废物检查情况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废油、含油残渣、油罐清洗废水及废油桶装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广元市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理。
项目执行了“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要求,项目基本落实了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朱天林15892487572
2.建设单位:王正东 1390812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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