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朝天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031/2017-00125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17-10-17 |
发布时间: 2017-10-17 | 发文字号: 广朝府办函[2017]46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朝府办函〔2017〕46号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朝天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伏玉琼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刘剑波 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甘兴礼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苏科年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杨其伟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李志强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吴 卿 区委农工委主任
杜喜宗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满德 区财政局局长
白浩志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清明 区水务局局长
张久全 区农业局局长
王发全 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董长奎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局长
杨怀武 区统计局局长
周 密 区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局长
柴松林 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杨天宝 区质监分局局长
李 诚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解明学 区旅游局局长
刘长金 区气象局局长
淡春梅 区科协主席
许登海 朝天镇人民政府镇长
杜昀东 中子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 奎 沙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文伦贵 羊木镇人民政府镇长
孙明胜 汪家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富强 平溪乡人民政府乡长
宋 伟 花石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分局,由杨天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印发
广朝府办函〔2017〕46号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朝天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伏玉琼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刘剑波 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甘兴礼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苏科年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杨其伟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李志强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吴 卿 区委农工委主任
杜喜宗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满德 区财政局局长
白浩志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清明 区水务局局长
张久全 区农业局局长
王发全 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董长奎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局长
杨怀武 区统计局局长
周 密 区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局长
柴松林 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杨天宝 区质监分局局长
李 诚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解明学 区旅游局局长
刘长金 区气象局局长
淡春梅 区科协主席
许登海 朝天镇人民政府镇长
杜昀东 中子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 奎 沙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文伦贵 羊木镇人民政府镇长
孙明胜 汪家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富强 平溪乡人民政府乡长
宋 伟 花石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分局,由杨天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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