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国家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031/2017-00131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17-10-17 |
发布时间: 2017-10-17 | 发文字号: 广朝府办函[2017]65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府办函〔2017〕65号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国家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相关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国家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伏玉琼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辛 俊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甘兴礼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苏科年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
理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乔 强
区政府办纪检组长
李志强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张登奉 区法院副院长
王盖明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乔发福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满德 区财政局局长
向永宗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 平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
向荣华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清明区水务局局长
张久全区农业局局长
王发全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董长奎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局长
王洪彬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解明学 区旅游局局长
冯万荣区城市城镇管理执法局局长
吴天均 区重点办主任
朱广生 朝天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侯光伟 区金融办主任
刘贤成 双峡湖水库管理局局长
李治国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齐彬 区国土资源分局总规划师
许登海 朝天镇人民政府镇长
文伦贵 羊木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 奎 沙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正昌 曾家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 伟 东溪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富强 平溪乡人民政府乡长
郑永陵 宣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何 俊 区国投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由王洪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齐彬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国家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各项具体工作。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5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5日印发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国家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相关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国家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伏玉琼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辛 俊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甘兴礼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苏科年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
理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乔 强
区政府办纪检组长
李志强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张登奉 区法院副院长
王盖明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乔发福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满德 区财政局局长
向永宗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 平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
向荣华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清明区水务局局长
张久全区农业局局长
王发全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董长奎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局长
王洪彬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解明学 区旅游局局长
冯万荣区城市城镇管理执法局局长
吴天均 区重点办主任
朱广生 朝天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侯光伟 区金融办主任
刘贤成 双峡湖水库管理局局长
李治国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齐彬 区国土资源分局总规划师
许登海 朝天镇人民政府镇长
文伦贵 羊木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 奎 沙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正昌 曾家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 伟 东溪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富强 平溪乡人民政府乡长
郑永陵 宣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何 俊 区国投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由王洪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齐彬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国家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各项具体工作。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5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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