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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031/2017-00137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7-10-17
发布时间: 2017-10-17 发文字号: 广朝府发[2017]5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朝府发〔2017〕5号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防汛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广元市朝天区防汛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1日

广元市朝天区防汛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在洪涝灾害形成前,通过严密的组织和防范措施,努力避免灾害发生。在灾害发生时,做到科学有序地指挥抗洪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四川人民省政府和广元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框架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编写。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洪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人为本,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抢险能力。

1.4.2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防汛以防洪安全和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汛工作按照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抢险,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驻朝部队、民兵和公安消防大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防止人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防汛工作体系

2.1防汛指挥体系

2.1.1防汛指挥体系结构图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挥部

成员单位



区级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



乡镇防汛指挥机构



区防汛 办公室



直属企事业单位防汛机构



工程单位

防汛机构、人员



地质灾害监测站、点和人员



山洪

危险区、点和人员



村(社区)

防汛机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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