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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统计局专题学习《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
索 引 号 : 00846247X/2017-00087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17-10-30
发布时间: 2017-10-30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10月30日,朝天区统计局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传达学习《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学习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向虎林首先传达学习了区委常委第48次会议精神,他指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颁布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统计局及时组织好学习贯彻。

  会上,组织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并就《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深入讨论学习,强化了对《办法》规定的认识,切实增强了对统计工作的责任意识。

  会议要求:一是要强化学习。各党组成员、股室负责人同志要带头学习,在学习《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基础上,加强《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要拟定学习方案,在系统内形成学习的良好风气。要准确把握《办法》的精神实质和内涵要求,与贯彻落实中央深改意见及改革配套文件结合起来,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确保层层传达到位、责任到位、工作落实到位。三是要将学习《办法》纳入“七五”普法内容。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严格落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四是加强宣传力度。坚持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形成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行业部门积极配合、调查对象认识提升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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