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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下达八庙沟水电站“封库令”
索 引 号 : 008463042/2017-00016 发布机构: 区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 成文日期: 2017-10-31
发布时间: 2017-10-31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10月26日,为确保嘉陵江八庙沟水电站前期工作顺利进行,避免重复建设,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关于嘉陵江八庙沟水电站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川府函〔2017〕195号)正式下达嘉陵江八庙沟水电站“封库令”,从2017年10月30日起,嘉陵江八庙沟水电站水库淹没影响区及枢纽工程建设区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

  电站坝址以上水库淹设影响涉及广元市朝天区文安乡八庙村3组,将军村4组,马家湾村3组;大滩镇敬忠村1组,回龙村1、2、3组,横梁村1、2、3、4组,茅寨村l组,业成村1、3、4、5组,风雷村1、7组,红光村1组,新生村1、6、8组,茅坪村1、3组。以上区域海拔高程522米以下地区及相应回水淹没影响区范围内。枢纽工程建设区涉及广元市朝天区文安乡八庙村3组;大滩镇敬忠村1组、回龙村3组、风雷村7组。以上区域经核定标明的施工红线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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