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局六举措加强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索 引 号 : 008462162/2017-00057 | 发布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2017-11-01 |
发布时间: 2017-11-01 | 发文字号: 无[2017]00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区发改局六举措加强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为加强项目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采取6条措施,切实加强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项目单位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二是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主体。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三是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工作措施。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一旦事故发生,保证快速行动,及时处置。四是注重检查督促,做好隐患排查。要求各项目单位对所辖的项目全面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五是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要求各项目单位加强与气象、地震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发生预警,及时互通信息。六是完善考核办法,建立激励机制。将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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