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顺利完成环保费改税前期交接工作
索 引 号 : 008462605/2017-00153 | 发布机构: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17-11-03 |
发布时间: 2017-11-03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确保我区环境保护税费改革顺利推进,切实做好开征前各项工作,区环保局不断强化措施,全面完成前期交接工作,迈出了环境保护税费改革工作的关键一步。一是整理档案资料。区环保局对2016年至2017年上半年的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污量核算信息、排污许可证发放信息、排污费征收信息等进行集中收集整理和复核完善,有效确保移交资料真实准确、全面完备。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区环保局与区地方税务局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加强工作对接,互相征询意见建议,汲取征管经验,并指派专人负责资料接收工作,确保资料接收工作有序高效。三是做好工作交接。区环保局已确认12户排污费征收档案资料全部向区地方税务局交接完毕,涉及金额280余万元,档案资料经双方核实无误,前期交接手续已全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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