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三措施”优化环评审批助推项目建设
索 引 号 : 008462605/2017-00154 | 发布机构: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17-11-06 |
发布时间: 2017-11-06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一是前移环评“关口”。对重点建设项目,做到提前介入,专人全程服务。提前告之环保准入条件及环评审批工作流程,避免企业走弯路。
二是精简环评审批前置要件。对无法律依据的前置要件一律予以简化,缩短环评办理时限,助推项目早开工、早建设。
三是全面推行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制度。企业自主登录指定网站备案,无须到审批窗口递交申请材料,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减少了办理环节,落实了简政放权要求。
二是精简环评审批前置要件。对无法律依据的前置要件一律予以简化,缩短环评办理时限,助推项目早开工、早建设。
三是全面推行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制度。企业自主登录指定网站备案,无须到审批窗口递交申请材料,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减少了办理环节,落实了简政放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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