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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四整治”防治冬季大气环境污染
索 引 号 : 008462605/2017-00156 发布机构: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17-11-07
发布时间: 2017-11-07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1)整治扬尘污染。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实行建设工地现场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对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设工地、堆场、弃土场一律从严从重处罚。加大城区道路洒水降尘和机扫频次,进一步加大城区渣土运输车辆监管,严禁敞拉敞运、抛洒滴漏、带泥行驶。加强对城区绿化、植被冲洗,保持行道树和绿化带清洁少尘。(2)整治焚烧秸秆。进一步完善秸秆禁烧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将禁烧责任落实到乡镇、村、组、户,实行区、乡镇、村、组干部包片蹲守、包村巡查,全域巡查;全面禁止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垃圾,确保全域全天候“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的禁烧目标实现。(3)整治餐饮油烟。全面清理城区饮食油烟排放源,杜绝在建成区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进一步加大饮食油烟整治力度,严格执法监管、严格饮食服务经营许可、示范补贴带动,推进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油烟整治工作,今年12月底全面完成油烟整治工程。(4)整治“散乱污”企业。借助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契机,持续加大“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对违法违规的“散乱污”企业继续实施“两断三清”。抓好砖瓦行业环保整治,今年12月底前完成1家砖厂规范整治任务,建设脱硫、脱硝、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并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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