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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元市宏源矿业有限公司上坝煤矿开展 《建设项目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批复
索 引 号 : 451279549/2017-00012 发布机构: 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7-11-07
发布时间: 2017-11-07 发文字号: 广朝煤管[2017]13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关于广元市宏源矿业有限公司上坝煤矿开展 《建设项目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批复

  广元市宏源矿业有限公司上坝煤矿:

  你矿于2016年1月25日报来的《广元市广能矿业集团宏源矿业有限公司关于上坝煤矿开展建设项目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广能宏矿〔2016〕4号)已收悉。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广安监函〔2016〕8号)要求,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你矿建设项目专项治理自查资料和《广元市广能矿业集团宏源矿业有限公司关于上坝煤矿开展建设项目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治理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有关情况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矿制定的《治理方案》。你矿要严格按《照治理方案》开展治理工作。

  二、规范档案管理。你矿要高度重视建设项目治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完善的建设项目专项治理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煤矿自查资料、建设项目专项治理自查表、治理方案、验收资料等)。在落实资金和人员的基础上,不断修订完善治理措施,切实按照《治理方案》将查出的问题整改到位,确保煤矿建设安全。

  三、严格验收程序。建设项目治理达到验收标准后,你矿要书面向我局申请验收。你矿可以将建设项目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与煤矿复工验收工作同步开展、同步验收。复工验收时,你矿必须将建设项目安全专项治理方案和复工隐患整改方案所列内容整治完毕后,方可申请验收。

  此复

  广元市朝天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2017年2月17日

  抄送:川北煤监分局,市安监局,区安办,西北乡人民政府。

  广元市朝天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办公室 2017 年2月17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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