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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451279549/2017-00024 发布机构: 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7-11-07
发布时间: 2017-11-07 发文字号: 广朝煤管发[2017]31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关于加强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煤矿企业:

  汛期来临,为加强煤矿汛期安全管理,切实做好煤矿雨季“三防”(防洪、防垮塌、防雷电)及防治水工作,确保全区煤矿汛期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防汛认识

  汛期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时期、关键时期和特殊时期,极易发生各类水害和滑坡事故,各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煤矿汛期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超前预防意识,认真安排部署煤矿雨季“三防”、防治水及防治次生地质灾害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各项防范措施,立足于大雨不淹井,洪灾不伤人,确保安全度汛。

  二、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加强对煤矿汛期安全工作的领导,区煤管局成立了汛期煤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何 雄 煤管局局长

  副组长:姜永学 煤管局总工程师

  成 员:刘华堂 向德生 杨永德 陈代全 游文林 解占武 各煤矿驻矿安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煤管局安全监察股,具体负责全区煤矿汛期安全工作的安排、检查及协调工作。

  各煤矿企业是汛期煤矿安全和水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由矿长和总工程师负责,生产调度、安全、机电、地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编制雨季 “三防”工作计划,建立雨季 “三防”责任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做到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切实把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建立健全雨季“三防”专业抢险队伍,制定切实可行的抢险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防汛资金和抢险物资,开展好演练活动,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做好抢大险、抢难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突出重点,排查治理隐患

  根据省、市的要求及我区实际,各矿要组织相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雨季“三防”、防治水及次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健全自查、排查记录和档案,彻底查清和全面掌控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区和部位。排查的重点主要是:一是井下水沟、水管、水泵等排水设施及隔水煤柱等防水设施是否完好可靠;二是地面井口是否存在危岩滑坡,矸石山是否存在滑坡垮塌危险,河流、防洪沟是否畅通;三是矿井周边是否存在水害威胁,本矿老窑积水、溶洞、暗河、导水裂隙和断层情况是否清楚,探放水措施是否完善;四是要害场所避雷设施和接地系统是否完好;五是防洪预案是否制定,救灾物资是否配备。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各煤矿企业要落实隐患整改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切实做到责任、措施、期限、资金和物资“五落实”,及时彻底地整改并消除隐患。特别是排水系统不完善、不能满足现安全需要的、井上下通讯系统不完善的、水患矿井、有水害威胁的矿井、未按要求落实水害防治措施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并做好矿井供用电设施的检修和维护,确保矿井排水设备及设施完好,切实做到汛期不淹井、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强化措施,抓好防治水工作

  各煤矿企业要组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煤矿防治水规定》和《四川省煤矿防治水细则》,并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煤矿水害防范和治理工作,有效防治矿井水害。同时要采取不同形式,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掌握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技能和抵御水灾能力。

  五、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处置

  各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汛期值班制度,节假日和夜间必须有矿级领导带(值)班,汛期坚持昼夜值班,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做到靠前指挥,遇到重大汛情通报,要立即启动防汛工作预案,畅通信息,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各矿必须如实地及时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凡出现强降水灾害天气,应立即停工撤人,严禁在暴雨灾害天气安排工人下井作业,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附:朝天区煤管局2017年汛期值班表

  广元市朝天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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