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451279549/2017-00029 | 发布机构: 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17-11-07 |
发布时间: 2017-11-07 | 发文字号: 广朝煤管发[2017]40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煤矿企业,局内各部门:
根据广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广安监﹝2017﹞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做好迎检准备。
广元市朝天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2017年6月22日
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第88号令)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深入了解安全生产领域应急管理工作情况,严格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加强应急准备,提升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率达到100%。
(二)实现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实施率达到100%。
(三)实现煤矿企业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器材配备率达到100%。
(四)实现煤矿企业建立兼职救护队并与专业救护队救护协议签订率达到100%。
(五)实现煤矿企业重大危险源普查、等级、建档率达到100%。
三、检查对象和主要内容
(一)检查对象
全区所有正在生产和建设的煤矿企业。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应急组织体系。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2.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救护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等法规标准要求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是否按要求达到安全标准化等级,是否依法与邻近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3.应急物资装备。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等法规标准要求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储备应急物资,以及救援装备器材和应急物资的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4.应急预案。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第88号令要求编制、发布、修订、备案应急预案,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
5.应急演练。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第88号令要求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组织开展演练,并对演练进行总结评估。
6.教育培训。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监管总局第80号令)、安全监管总局第88号令、《矿山救护规程》等法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应急技能培训和考核。
7.应急处置。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安全监管总局第88号令等法规要求设置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逃生通道,报告、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四、检查时间
2017年6月26日-2017年8月31日。
五、检查方法步骤
(一)执法检查方法
1.查阅资料。按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清单所列项目,查阅企业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应急装备配备和维护保养台账、教育培训和演练训练记录、应急预案管理等资料。
2.现场检查。实地查看企业应急设施设备、装备器材等应急物资是否完好,应急标志、标识是否清晰完整,应急逃生通道是否畅通,询问相关人员参加应急教育培训和掌握应急知识情况,抽查应急救援队伍和重点岗位人员仪器、设备的操作技能。必要时,检查组可以设定事故情景,检查企业应急处置情况。
3.问卷调查。组织企业有关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生产一线人员如实填写问卷,了解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二)执法检查步骤
1.全面自查阶段。各煤矿企业应立即根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本方案检查内容的要求,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改。我局将组织专业人员对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制作检查文书,建立问题台账,对查出的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
2.督导检查阶段。市安监局自6月22日起将成立7个检查组对各县(区)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抽查企业不少于总企业数的30%。
3.资料报送阶段。安全监察股于6月22日前编制完成并向市安监局报送我局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方案;于9月1日前和12月10前报送我局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及2017年度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汇总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执法大队长、安监股股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个检查组,检查组人员由分管领导、执法大队长、安监股股长及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检查工作。局内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要相互配合协作,周密安排部署,确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注重执法实效
各部门和检查人员在开展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时,要力求查细查实,做到检查项目不漏、内容不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督促整改落实。对应当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依法予以处罚。
(三)严格工作纪律
要严肃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做到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煤矿企业,局内各部门:
根据广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广安监﹝2017﹞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做好迎检准备。
广元市朝天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2017年6月22日
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第88号令)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深入了解安全生产领域应急管理工作情况,严格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加强应急准备,提升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率达到100%。
(二)实现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实施率达到100%。
(三)实现煤矿企业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器材配备率达到100%。
(四)实现煤矿企业建立兼职救护队并与专业救护队救护协议签订率达到100%。
(五)实现煤矿企业重大危险源普查、等级、建档率达到100%。
三、检查对象和主要内容
(一)检查对象
全区所有正在生产和建设的煤矿企业。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应急组织体系。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2.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救护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等法规标准要求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是否按要求达到安全标准化等级,是否依法与邻近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3.应急物资装备。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等法规标准要求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储备应急物资,以及救援装备器材和应急物资的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4.应急预案。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第88号令要求编制、发布、修订、备案应急预案,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
5.应急演练。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第88号令要求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组织开展演练,并对演练进行总结评估。
6.教育培训。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监管总局第80号令)、安全监管总局第88号令、《矿山救护规程》等法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应急技能培训和考核。
7.应急处置。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安全监管总局第88号令等法规要求设置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逃生通道,报告、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四、检查时间
2017年6月26日-2017年8月31日。
五、检查方法步骤
(一)执法检查方法
1.查阅资料。按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清单所列项目,查阅企业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应急装备配备和维护保养台账、教育培训和演练训练记录、应急预案管理等资料。
2.现场检查。实地查看企业应急设施设备、装备器材等应急物资是否完好,应急标志、标识是否清晰完整,应急逃生通道是否畅通,询问相关人员参加应急教育培训和掌握应急知识情况,抽查应急救援队伍和重点岗位人员仪器、设备的操作技能。必要时,检查组可以设定事故情景,检查企业应急处置情况。
3.问卷调查。组织企业有关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生产一线人员如实填写问卷,了解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二)执法检查步骤
1.全面自查阶段。各煤矿企业应立即根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本方案检查内容的要求,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改。我局将组织专业人员对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制作检查文书,建立问题台账,对查出的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
2.督导检查阶段。市安监局自6月22日起将成立7个检查组对各县(区)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抽查企业不少于总企业数的30%。
3.资料报送阶段。安全监察股于6月22日前编制完成并向市安监局报送我局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方案;于9月1日前和12月10前报送我局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及2017年度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汇总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执法大队长、安监股股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个检查组,检查组人员由分管领导、执法大队长、安监股股长及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检查工作。局内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要相互配合协作,周密安排部署,确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注重执法实效
各部门和检查人员在开展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时,要力求查细查实,做到检查项目不漏、内容不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督促整改落实。对应当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依法予以处罚。
(三)严格工作纪律
要严肃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做到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