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区煤管局非正常上访到省进京 工作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451279549/2017-00039 | 发布机构: 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17-11-07 |
发布时间: 2017-11-07 | 发文字号: 广朝煤管发[2017]58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关于印发《区煤管局非正常上访到省进京 工作预案》的通知
局内各股、各事业单位:
《区煤管局非正常上访到省进京工作预案》已经局党组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2017年9月23日
区煤管局非正常上访到省进京工作预案
根据区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维护“十九大”期间的社会稳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工作目标:必须全面准确掌握可能发生赴省进京上访的底数和动态,组织各种力量,逐人落实稳控工作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将人员控制在辖区内,严防失控赴省进京上访。
一、成立上访维稳工作应急反应领导机构
成立信访工作应急反应领导小组,由局长何雄同志担任组长,纪检组长陈斌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挥、决策、综合协调,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应急反应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值班电话:8621075。
二、应急措施
局党组将以煤矿安全、综治维稳等信访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实行分级负责、各尽其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协调一致地开展信访应急处置工作。
(一)去京集访的应急处置。杜绝去京集访和避免重大恶性事件发生。如发生集访和重大恶性事故,局党组将立即启动应急工作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及时报告区维稳办、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在得知或接知集访信息后,协调有关部门领导确保在第一时间内赶赴集访地,做好劝返工作,尽量把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在最短时间内将上访人员带离现场处理。
(二)到省集访的应急处置。一旦发生到省集访,我局将立即启动应急方案并立即组织实施,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区维稳办。协调有关部门领导确保在第一时间内赶赴上访地点,做劝返工作,尽量把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把上访人尽快带离现场处理。
(三)到市集访的应急处置。集访人属管辖范围内的,我局将立即安排相关责任人争取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
(四)赴京到省个访的应急处置。去京正常上访或无理缠访、闹访等非正常上访的,属我局管辖范围的,我局立即启动应急工作方案并迅速实施,同时及时报告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区维稳办。
(五)应急经费和车辆保障由办公室负责。
三、责任追究
对于不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的人员实行责任追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方案规定和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实施应急工作的;
(二)不按时报告信访工作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应急期间不坚守岗位或玩忽职守、甚至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本实施方案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关于印发《区煤管局非正常上访到省进京 工作预案》的通知
局内各股、各事业单位:
《区煤管局非正常上访到省进京工作预案》已经局党组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2017年9月23日
区煤管局非正常上访到省进京工作预案
根据区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维护“十九大”期间的社会稳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工作目标:必须全面准确掌握可能发生赴省进京上访的底数和动态,组织各种力量,逐人落实稳控工作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将人员控制在辖区内,严防失控赴省进京上访。
一、成立上访维稳工作应急反应领导机构
成立信访工作应急反应领导小组,由局长何雄同志担任组长,纪检组长陈斌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挥、决策、综合协调,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应急反应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值班电话:8621075。
二、应急措施
局党组将以煤矿安全、综治维稳等信访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实行分级负责、各尽其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协调一致地开展信访应急处置工作。
(一)去京集访的应急处置。杜绝去京集访和避免重大恶性事件发生。如发生集访和重大恶性事故,局党组将立即启动应急工作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及时报告区维稳办、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在得知或接知集访信息后,协调有关部门领导确保在第一时间内赶赴集访地,做好劝返工作,尽量把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在最短时间内将上访人员带离现场处理。
(二)到省集访的应急处置。一旦发生到省集访,我局将立即启动应急方案并立即组织实施,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区维稳办。协调有关部门领导确保在第一时间内赶赴上访地点,做劝返工作,尽量把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把上访人尽快带离现场处理。
(三)到市集访的应急处置。集访人属管辖范围内的,我局将立即安排相关责任人争取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
(四)赴京到省个访的应急处置。去京正常上访或无理缠访、闹访等非正常上访的,属我局管辖范围的,我局立即启动应急工作方案并迅速实施,同时及时报告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区维稳办。
(五)应急经费和车辆保障由办公室负责。
三、责任追究
对于不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的人员实行责任追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方案规定和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实施应急工作的;
(二)不按时报告信访工作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应急期间不坚守岗位或玩忽职守、甚至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本实施方案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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