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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528/2017-00116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成文日期: 2017-11-09
发布时间: 2017-11-09 发文字号: 广朝农函[2017]92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

  关于集中开展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畜牧兽医站,局内各股室、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业生产安全事故,为全区现代农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广安办〔2017〕78号)、广元市农业局《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广农函〔2017〕49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范围

  在所有农业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农机、渔船、屠宰和饲料生产、农能沼气、农药、消防、危险化学品等涉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二、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企业,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3.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4.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5.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6.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7.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8.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9.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0.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1.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内容

  1.拖拉机道路和水上渔船。营运拖拉机和渔船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违法载人、酒驾、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渔船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未取得生产经营、生产农机和渔船资质的,未登记上户拖拉机、渔船的,非法改装车辆和渔船从事作业的。

  2.屠宰、饲料企业。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安全生产和环境不达标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作业活动的。

  3.消防。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4.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三、组织机构

  我局高度重视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内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四、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行业部门督查相结合。从即日起至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11月15日)

  各乡镇和有关股室(单位)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16日-11月底)

  各乡镇和有关股室(单位)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注重源头治理,针对农业行业领域特点,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加强督促指导,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督查巩固阶段(12月)

  各乡镇和有关股室、单位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对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乡镇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对企业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建设、吊销有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后,要及时报告区人民政府,并通告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处罚措施,确保执法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搞好宣传动员。各乡镇和有关股室、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切实做到统筹兼顾。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全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请乡镇和局属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股室(单位)于2017年12月25日前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区农业局办公室,联系人:李汶钟,联系电话:8622389,QQ邮箱:382266362@qq.com。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

  2017年11月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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