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强力管控秸秆露天焚烧行为
索 引 号 : 008462605/2017-00163 | 发布机构: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17-11-13 |
发布时间: 2017-11-13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个秸秆禁烧巡查领导小组,分片包干对全区25个乡镇开展秸秆禁烧巡查,督查各乡镇开展秸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组织机构建设、综合利用、宣传教育和网格化监管等情况,对7个乡镇18处秸秆露天焚烧行为进行了通报。
(2)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朝天环保在行动微信公众平台、主要交通道路横幅标语、电视广告、宣传资料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营造秸秆禁烧的浓厚舆论氛围。今年以来,共张贴标语2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3)加强监管执法。本着先宣讲后处罚的原则,严格执行秸秆露天焚烧责任追究制度,对露天焚烧秸秆当事人依法处罚,目前,已对2起焚烧秸秆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处罚金400元。
(2)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朝天环保在行动微信公众平台、主要交通道路横幅标语、电视广告、宣传资料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营造秸秆禁烧的浓厚舆论氛围。今年以来,共张贴标语2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3)加强监管执法。本着先宣讲后处罚的原则,严格执行秸秆露天焚烧责任追究制度,对露天焚烧秸秆当事人依法处罚,目前,已对2起焚烧秸秆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处罚金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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