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调整省本级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索 引 号 : 008462031/2022-02834 | 发布机构: 四川日报 | 成文日期: 2022-06-13 |
发布时间: 2022-06-13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6月10日,记者从省医保局了解到,为切实保障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我省调整了2022年度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按照《关于调整省本级职工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要求,一个自然年度内,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度成都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倍确定。根据成都市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91857元,2022年度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551142元。(记者 刘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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