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839-8622290 蜀ICP备12028058号-1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健康局机关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1.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卫生健康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区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7.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8.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促进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区中医药工作。
11.负责区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健康知识普及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3.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健康广元和健康利州战略,助推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核心区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区。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公立医院能力建设。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强化培训与指导,加强专科能力建设,不断激发自身“造血”功能,加大全区卫生资源统筹、优化、整合工作力度,切实抓好辖区内尤其是区直属医疗机构相关专业、人员、设备等资源整合,形成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共同发展格局。进一步强化医德医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整顿医疗秩序,规范医疗行为。
二是提升基本公卫服务质效。继续完善公共卫生绩效量化评价机制,促进医防深度融合,推动慢病规范化管理。加强公卫人员业务培训,优化人员结构,稳定服务队伍,给群众提供更专业的健康指导。全面建立完善三色管理体系,强化高危孕产妇跟踪管理和重症高危孕产妇管理,建立健全转诊制度,加强和规范危重孕产妇及儿童救治绿色通道建设,做实现有妇幼保健项目扎实开展婚前孕前优生医学检查指导,确保优生优育、确保无孕产妇死亡,切实降低新生儿死亡率。
三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数据互通共享和业务协同工作,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实现对医疗质量、医疗服务等方面一体化支撑。推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切实科学为医疗机构减负提效。
四是全力落实民生实事项目。加强新时期生育政策宣传,做好政策解读、生殖健康咨询、优生优育指导服务,扎实抓好计划生育各项奖特扶政策落实,进一步优化普惠托育机构建设,促进我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五是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以区中医医院为龙头,基层卫生院中医馆为枢纽,农村特色中医卫生室为依托的三级中医服务体系。推进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与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全面推进名中医开展师承带教活动,强化名老中医经验传承。加大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的推广,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健康讲座等活动,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和教育,多形式多渠道展现,以形成城乡居民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和共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局面。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朝天区卫生健康局为朝天区卫生健康部门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9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朝天区卫生健康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卫生健康局 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734.29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84.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7.8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346.22万元,上年结转增加18.9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朝天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收入预算1734.2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3.94万元,占3.6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0.35万元,占96.31%。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朝天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支出预算173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1.34万元,占71%;项目支出502.95万元,占2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朝天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734.29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84.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7.8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346.22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0.35万元、上年结转63.9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04.97万元、 农林水支出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5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朝天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70.3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55.3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27万元,占4.51%;卫生健康支出1541.03万元,占92.26%;农林水支出1.5万元、占0.08%;住房保障支出52.55万元,占3.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2025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高层次引进人才3人的租房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2.2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工伤和失业保险地支出。
4.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503.42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局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工勤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5.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6.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74.86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局事业管理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01.782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和应急公共卫生岗人员工资保险及农村卫生人员培训等项目支出。
8.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105.2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区级配套补助及村卫生室村医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57.3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区级配套支出。
10.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治区级配套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34.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计划生育四项制度区级配套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0.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4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 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帮扶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52.5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朝天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31.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33.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97.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朝天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缩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朝天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朝天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朝天区卫生健康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7.9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6万元,增长2.73%。主要原因工会经费预算增加3.21万元, 公务用车改革补贴预算减少0.6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朝天区卫生健康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朝天区卫生健康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朝天区卫生健康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预算439.01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439.01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指反映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失业和工伤)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六)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朝天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