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实施广元市朝天区征收农用地区片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广元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已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 号)批复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 0.5 倍执行,该标准于 2020 年1月1 日起实施。
附件:广元市朝天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2020 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