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精神,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于2021年11月19日在广元市朝天区主持召开了四川省朝天区宣河乡潜溪河宣河龙门段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会议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社会公众若有问题反映,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21日)来电或者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联系,也可实名直接向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机关四川省水利厅反映。
建设单位: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建设单位联系人:何悦 联系电话:0839-8624942
地址:广元市朝天区镇政府路143号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机构:四川省水利厅
电话:028-86943009
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1.四川省朝天区宣河乡潜溪河宣河龙门段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2.四川省朝天区宣河乡潜溪河宣河龙门段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3.四川省朝天区宣河乡潜溪河宣河龙门段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