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主题:《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嘉宾:王绍刚
时间:2016-06-28
简介
2014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2016年4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我省按照“先专项改革、探索试点,再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的原则,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到2021年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
文字实录
[主持人]:于 2016-06-28 14:30:00 发言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我省于今年4月出台了《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请王局长谈谈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与以往相比有哪些明显的变化?
[王绍刚]:于 2016-06-28 14:30:54 发言
    《方案》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考成绩不再是高考录取的唯一依据。这明确了教育的人才培养价值导向,把学生从“一条道路”、“一次考试”、“一种教学”、“唯分数论”中解放出来,给学生选择的自由。其主要变化有以下三点:一是招生考试科目设置发生明显变化。考试从“套餐”改为“自助餐”,从2021年高考开始,考生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必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选考科目)成绩组成。语文、数学、外语3门满分仍各为150分,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取较好成绩计入总成绩。二是录取机制发生明显变化。建立以考生高考总成绩(3门必考科目+3门选考科目)、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为依据的综合评价录取机制。三是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发生明显变化。高职院校实行分类考试制度,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统一高考相对分开,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从2021年开始,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时间安排在当年春季。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高职院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并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公布,以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成绩为基本依据,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或中职学生思想品德评价情况择优录取。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主持人]:于 2016-06-28 14:36:38 发言
    根据《方案》规定,招生制度改革将如何推进呢?
[王绍刚]:于 2016-06-28 14:36:53 发言
    《方案》中明确规定,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分两步实施。第一步从2016年至2017年,逐年扩大高职单招等现有分类考试形式的招生规模,逐步扩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的试点专业;2016年起,普通高考开始分步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并恢复外语听力考试;2017年起,普通高考各科全部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逐步推进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第二步从2018 年至2021年,在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按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进行录取,初步形成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2021年起,高职院校入学考试调整至每年春季进行,并全面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主持人]:于 2016-06-28 14:39:58 发言
    《方案》中规定外语科目一年设置两次考试,那么对于学习外语有困难的学生,是否意味着改革后外语学科就不重要了吗?
[王绍刚]:于 2016-06-28 14:40:25 发言
    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方案》明确规定,从2021年开始,统一将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各科满分仍为150分,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计入总成绩。也就是说,改革后的外语考试同等重要,考生只是多了一次考外语的机会,这样可以避免外语学困生因为一次失败而出现满盘皆输的现象。
[主持人]:于 2016-06-28 14:43:48 发言
    《方案》中明确提出了要提高农村和贫困地区高考考生升学率,那么对于我区考生而言,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呢?
[王绍刚]:于 2016-06-28 14:44:10 发言
    在我区只要同时具备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三个条件的考生,就可以享受以下三个优惠政策:一是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由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安排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地方专项计划的具体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区域要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二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选拔录取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高校专项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招生任务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安排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高校专项计划单报志愿、单独录取,在本科一批开始前完成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三是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学生,由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为主的学校承担,2016年安排招生计划6万名,比2015年增加1万名。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高校不得擅自将未完成的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录取,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对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主持人]:于 2016-06-28 14:49:13 发言
    为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我们采取了哪些措施?
[王绍刚]:于 2016-06-28 14:49:26 发言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教育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任务艰巨而繁重,必须高度重视、合力推进。一是加强领导。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认真研究落实了相关配套政策和办法,完善了专业考试机构相关功能,为确保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各项工作高效、安全、有序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强化保障。完善了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满足学校开齐开足课程、开设丰富多彩选修课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了标准化考点建设,为招考工作提供全面保障。三是广泛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让全社会充分了解和认识改革的根本目的和重大意义,凝聚改革共识,形成良好改革氛围,确保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平稳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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