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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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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健康局是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挂广元市朝天区中医药管理局牌子。

(一)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政策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牵头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组织全区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于预措施。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药品增补目录和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七)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八)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依法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促进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拟订全区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药的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区中医药工作。

(十一)负责区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本级离休于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健康广元和健康朝天战略,助推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区。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党委书记、局长  周密

主持区卫生健康局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张皓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分管卫生计生政策法规落实、推进依法治区、依法行政、普法、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复议、听证、调解、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打击“两非”、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三结合”、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等工作。分管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跟踪评价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配合抓好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伟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分管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食品安全、爱国卫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妇幼保健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职业健康、健康教育、禁毒等工作。配合抓好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委委员、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李洪松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局直属机关党委全面工作。分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人事、科教、文电、文秘、国家安全、机要、档案管理、后勤保障、提案议案办理、保密、区志编撰、对外宣传、政务信息及公开、安全生产、统战、综治信访稳定、驻村帮扶等工作。配合抓好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健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分管医改、医政与医管、基层和社区卫生、无偿献血、平安医院建设、扫黑除恶、医疗纠纷调解、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等工作。牵头抓好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工作,配合抓好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委委员  梁晓玲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分管中医药管理和康养产业发展、中医药产业发展、老龄健康、统计、目标绩效管理、节能减排等工作。配合抓好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委委员   解明成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协助局长负责疫情防控工作。

区卫生健康行业工会主席  袁银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工会工作。分管群团(红十字会、共青团、妇联)、体育、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和招商引资等工作。牵头抓好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配合抓好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相关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区计生协会秘书长  王雪隆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职责职能规定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广朝委办函〔2019〕52号)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局机关设14个内设机构,其职责职能如下。

一、办公室

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并督促实施。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后勤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内外联络、接待、保密、国家安全、档案、行政效能建设、政务公开、统战等工作。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报告起草和史志编撰工作。承担行业新闻宣传、信息报送和发布、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等工作。组织办理议案提案等工作。组织实施行业安全生产、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邪等工作。统筹协调本行业信访工作。

二、人事股(监察室、科教股)

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教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各医疗卫生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评审管理;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广与技术评估;组织实施区级卫生健康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重点科研基地建设;组织指导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系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牵头负责东西部健康扶贫协作工作;负责对口支援人员的管理。负责卫生健康技术人员出国研修、学习工作期间的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并指导卫生健康系统离退休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个人年度考核、评先树优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

三、规划和财务股(审计股)

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资源配置。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区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实施和评估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卫生健康建设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健康项目建设监督管理;负责大型医用装备配置和卫生健康设备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的集中招标(跟标)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预算管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的经费预、决算,监督和指导各卫生事业单位财务、基建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和基础设施项目经费的监管。负责卫生健康事业项目专项资金、卫生健康财务、各卫生事业单位领导的任期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资金和建设项目的争取。承担局机关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和招商引资工作。

四、政策法规和综合监管股

组织起草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报备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审批过程,集中承担区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组织实施全区卫生健康监管体系建设。承担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牵头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行为的监管政策、规范和标准。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公共场所、饮用水、放射卫生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组织查处、督办卫生健康违规行为和违法案件。承担全区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建立完善民营医疗机构诚信服务激励约束机制。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跟踪评价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负责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负责生育审批和计生违法处理工作;负责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负责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五、医改和医政股(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措施的建议。拟定全区医疗机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民营医疗机构审批建立和运行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承担区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公立医院绩效评价、考核和评审制度。负责医务人员执业准入;负责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承担推进护理、康复等事业发展工作。组织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责。牵头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履行危险物品、医疗废弃物等的安全管理和处置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的政策措施。制定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测和综合评价的政策措施。开展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拟定基层和社区卫生健康服务发展规划、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和社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医疗工作。拟订基层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承担援外工作。承担与港澳台地区的卫生健康交流与合作。负责对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医疗广告内容的审核、监管;负责制定医疗事故和计划生育手术技术鉴定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医疗事故处理。组织协调城市医疗卫生机构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组织对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援。组织协调征兵体检工作;负责双拥工作。指导学会协会工作。拟订医疗保健和健康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健对象医疗保健和健康管理工作;负责上级领导、外宾来朝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负责重要任务和重大会议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无偿献血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工作。负责工会有关工作。牵头负责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六、中医药股(健康养生产业发展办公室、区老龄委办公室)

拟订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和保健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和标准。监督实施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临床用药等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中医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监督实施中医医疗、保健等人员的执业资格、服务规范。协助开展全区传统中医药、民族医药古籍和诊疗技术的发掘、整理、总结与提高,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牵头拟订全区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药的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健康广元和健康朝天战略协调推进工作。拟订健康服务业政策措施、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落实鼓励社会办医的各项政策,储存包装项目并组织招商引资。牵头推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与健康服务业的整合发展。承担区健康养生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和区中医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并协调落实。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七、公共卫生股(区卫生应急办公室、区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办公室)

拟订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的目标、规划、政策措施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评价,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负责传染病、慢性病、精神卫生、等防治工作。拟订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和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有关专业机构及队伍建设。负责有关疫情监测和信息发布。拟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承担区重大疾病防治委员会具体工作。拟订卫生应急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承担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承担卫生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具体工作。牵头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拟定妇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评审评价工作。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药具规范管理职责;负责本系统关爱妇女儿童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爱国卫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禁毒等工作。

八、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股(流动人口管理站)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健康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和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依法实施生育政策。指导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

九、职业健康股

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治理、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及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全区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程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实施。承担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健康扶贫办

负责健康扶贫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及健康扶贫工作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健康扶贫工作。

十一、统计和目标办

负责对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负责全区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年度目标绩效管理,组织拟定全年目标绩效管理责任书和考核实施方案,经局党组会审核同意后下发各目标绩效管理单位实施。对上级下达区卫生健康局年度目标和全区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目标绩效运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掌握进度,适时监控,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负责全区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全年目标绩效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评估,汇总考核情况,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审定,并组织进行总结表彰。承担全区卫生健康统计和信息综合分析研判。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的节能减排工作。统筹管理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民生工程和民事实事工作。

十二、信息化管理股

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推动卫生健康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提出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建议。承担朝天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中心数据库、应用系统和网络安全系统的组织建设、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提供卫生健康系统电子政务、网络运行的技术保障。负责局机关信息化管理及维护。指导全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系统建设。参与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十三、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

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汇总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并及时上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十四、党建办

负责局直属机关党委日常工作。对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党组织和精神文明建设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协助局党组抓好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与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全局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指导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负责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目标责任体系建设的管理。负责局机关驻村帮扶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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