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 区林业局 » 详情
区林业局
  • 机构职能
  • 领导班子
  • 内设机构
  •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方式

朝天区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规划和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有关规程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地、湿地和荒漠等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推进全区林业数字化建设。
(二)组织全区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工作,指导监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荒漠化石漠化防治工作。承担朝天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全区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全省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经营加工、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
(四)负责全区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全省、全市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规定性文件。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合理利用。
(五)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及其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区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的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自然遗产申报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全区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现代林业园区建设、低产低效林改造、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九)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区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林业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森林火灾防控规划,组织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监督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和统计评估相关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
(十二)监督管理全区林业区级及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区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核报、监督管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区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负责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陆生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林业行业宣传工作。
(十四)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大规模绿化全川广元行动朝天实践、低产低效林改造和花卉产业发展,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区湿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归并整合及监督管理。
(十七)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区应急管理局与广元市朝天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广元市朝天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区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区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区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火灾防控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
3.必要时,区林业局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控工作。

  

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健:主持全面工作。


区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富强:负责项目规划编报、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财务和机关日常事务等工作。


区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竞锋:负责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人事人才、工会、妇儿、共青团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


区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国平:负责森林资源管理、自然保护地监管、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综治、信访维稳和禁毒等工作。


区林业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王玉清:负责生态保护修复、退耕还林、天保工程、森林康养旅游、退化林修复和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


区林业局党组成员、区核桃产业技术研究所所长  孙亮:负责林业产业、科技和种苗等工作。

(一)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拟订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起草林业的规范性文件、综合性文稿和史志编撰。负责对林业有关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值班、督查、国有资产管理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计生、工青妇、信息、宣传、目标管理、效能建设、综合治理、计算机网络、后勤保障、政务公开、信访和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开展全区林业对外交流,承担涉及港澳台林业有关事务。推进全区林业数字化建设。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职业健康的相关工作。负责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因公出国(境)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并指导全区林业系统财务管理。监督管理区级及以上林业财政专项资金,负责资金稽查及项目绩效评价。负责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相关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和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全区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编制林业年度生产计划和投资计划,监督管理预算内投资项目。负责林业项目储备、争取、申报工作。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二)造林和产业发展股(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落实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综合管理全区退耕还林、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封山育林和防止水土流失等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等相关工作。负责编制低产低效林改造实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林业建设项目。负责监督管理全区荒漠化、石漠化防治相关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指导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指导良种基地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区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负责林木种苗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林木种苗项目申报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林业产业化经营、产业结构调整、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及林产品质量监督。拟订全区林业产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负责乡村振兴林业方面工作。指导林业产业扶贫。指导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指导全区现代林业园区建设。拟订森林康养、生态旅游、林下经济、花卉等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并指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科技标准化等相关工作。
(三)森林防火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森林资源管理股)。承担全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拟订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区森林资源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区木材利用政策。监督管理全区林地、林木采伐、经营加工、木材运输工作。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森林资源管理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森林防火相关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牵头林业综合执法等重大改革工作,组织拟订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政策性森林保险及林业融资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有关工作。承担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组织开展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繁育、经营利用、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防治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陆生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履约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拟订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湿地规划。监督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的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承担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的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负责区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承担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资源动态监测、评价与发布工作。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四)区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股级领导职数3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
(五)森林公安相关事宜,待省、市文件正式下发后另行明确。
(六)区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朝天区朝天镇明月大道二段4号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628012
电话号码:0839—8622101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广公网备51081201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